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沁水县政协机关学习制度
发布于:2013-09-24    文字:【大】【中】【小】

为保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的贯彻落实,进一步加强政协机关思想政治工作,围绕创建“学习型政协机关”,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有计划、有重点地搞好政治、业务学习,不断提高综合素质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学习内容

1、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;

2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国家法令、法规;

3、人民政协知识和统一战线理论;

4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、科技知识和文史知识;

5、国家、省、市、县重要会议精神;

6、国际国内时事要闻及背景知识。

二、学习层次

党组成员学习、机关党员学习和全体工作人员学习。党组成员的学习由党组统一安排,参加党组学习的人员包括:县政协党组成员、各专委会主任。党员学习由机关党支部统一安排,由党支部组织进行,全体党员参加。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由办公室统一安排,参加人员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。

三、学习形式

机关学习采用集中学习和自学两种方式。政协委员会举办政协“时空论坛”。

四、学习时间

党组成员和全体党员每季集中学习一次,每次不得少于4个学时。机关工作人员每月集中学习一次,每次学习不得少于6个学时,一般安排在每月最后一个周五进行。政协“时空论坛”每年至少举办2次。自学时间由个人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自行安排。

五、学习要求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1、根据县委及其有关部门布置的学习任务和机关工作的实际需要,统筹安排学习内容,制定全年的学习计划。党组成员学习的内容由党组书记确定,党员集中学习的内容由支部学习委员确定,工作人员集中学习的内容由办公室确定,每年要做出学习计划。

2、党组成员的集中学习由党组书记或副书记主持;党员的集中学习由支部书记主持;工作人员的集中学习由办公室主持。

3、每次学习,要做好考勤登记和学习记录,应参加学习的人员原则上必须参加每次学习,因病因事不能参加,应向主持人请假。

4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写出心得体会,每人每年学习笔记不少于3万字,心得体会不少于6篇。

5、学习资料原则上自备,必要时由办公室统一提供。

6、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。学习理论、法律、政策要与政协履行职能相结合,同个人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相结合。学习情况和成果适当时要组织交流。年终,对学习情况要进行检查汇综通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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